公告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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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临泽县****年农村绿色低碳村庄示范项目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项目类型 | (***)能源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 **:**:** | 竞价结束时间 | ****-**-** **:**:** |
采购单位 | *************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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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临泽县****年农村绿色低碳村庄示范项目*** | **************** | 货物 | ******.0(元) |
公告内容
兰州市西固区幸福村桥、青杨村1号桥、青杨村2号桥、石圈村小桥、石圈村新桥、石圈村铁桥、柴家台吊桥、柴家台1号桥、磨沟沿桥等9座桥梁日常养护工程*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兰州市西固区幸福村桥、青杨村1号桥、青杨村2号桥、石圈村小桥、石圈村新桥、石圈村铁桥、柴家台吊桥、柴家台1号桥、磨沟沿桥等9座桥梁日常养护工程已由兰州市公路服务中心(兰公字【****】7号)批准养护,养护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邀请招标,兹邀请满足资格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竞价。
1.1招标人:************
1.2项目名称:兰州市西固区幸福村桥、青杨村1号桥、青杨村2号桥、石圈村小桥、石圈村新桥、石圈村铁桥、柴家台吊桥、柴家台1号桥、磨沟沿桥等9座桥梁日常养护工程
1.3建设地点:兰州市西固区
1.4管养内容:桥涵外观整洁;桥面铺装坚实平整、横坡适度;桥头顺适;排水、伸缩缝、支座、护墙、栏杆、标志、标线等设施齐全良好;结构无损坏;基础无冲刷、淘空;与路基同宽。
1.5招标范围:兰州市西固区幸福村桥、青杨村1号桥、青杨村2号桥、石圈村小桥、石圈村新桥、石圈村铁桥、柴家台吊桥、柴家台1号桥、磨沟沿桥等9座桥梁日常养护。
1.6养护周期:3年
1.7项目预算:******.**元
1.8标段划分:*个标段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投标人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2投标人近*年(****年**月**日至今)至少完成过*项公路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2.3投标人近*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年度经合法、有效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表),若成立不足*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年的须提供银行咨信证明。
2.4项目经理为注册在本企业的公路工程专业*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公路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总工具有公路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近*个月(****年**月至****年**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
2.5投标人在兰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兰州市****年度公路工程施工单位信用评价等级为D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2.6投标人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在近*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如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行为须自行提供承诺)。
2.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注册须知
凡是拟参与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兰州)(****://********.*******.***.**/)上注册后,方可投标;注册成功后,投标人每次参加项目投标前须重新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投标登记。
4. 上传资质证明文件及竞价截止时间
4.1请各投标人于 ****年**月**日**时**分至 ****年**月**日**时**分前,登录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甘肃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兰州)(****://********.*******.***.**/)自行上传资质证明文件。
4.2竞价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通过资格审查进入竞价环节的投标人自行报价,只能报价*次,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
4.3中标单位在项目签署合同前(即项目成交后3日内)必须提供完整的投标文件,要求提供纸质版装订成册(*正*副)。
注:
(1)投标人提交的所有证明文件及资料必须清晰、准确、真实,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司公章。
(2)凡参与该项目的企业必须在上传时填报清楚所投项目名称、联系人及电话,因投标人失误而导致相关信息填写错误或与之无法正常联系者,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5.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兰州市西固区公园路**号
联系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安定门外***号甘霖大厦**层****室
联系人:李 婷
电 话:***********
****年**月**日
提示:投标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登录张掖市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进行报名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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